“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广大驾驶员朋友都应当遵循的安全准则。但如果喝了“亏心酒”,巧被他人“碰瓷”,又该如何处理呢?近日,无锡市新吴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大车司机被同乡合伙“碰瓷”的案件。四人实施“碰瓷”的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们还专门找老乡“坑”。
监控拍下被告人“蹲点”画面。
2022年2月,祝某某在某短视频APP刷到一则“碰瓷”酒驾者“讹钱”的视频,顿时心生歹念,便想“依样画葫芦”。在与同乡商某某、梅某某商量此事,三人一拍即合,决定进行酒驾“碰瓷”。后来,三人又拉来李某某入伙,借用了李某某的汽车,物色“碰瓷”对象,准备实施犯罪。
(资料图)
经过筛选分析,老乡老宋进入了四人的“考察范围”。老宋是一名大巴车司机,每天早上都要开车接送工人上下班。同时老宋为人豪爽,酷爱喝酒,有邀必至,逢酒必醉。又是司机又爱喝酒,老宋就这样被选为了四人的“碰瓷”对象。
一番精心准备后,6月的一天晚上,商某某邀请老宋到无锡硕放的一家火锅店内吃夜宵。吃饭期间,商某某、祝某某一边陪老宋唠家常,一边轮番向老宋敬酒。推杯换盏间,老宋逐渐沉醉在老乡们的 “浓情密意”之中。不知不觉间,已至凌晨,在老宋买完单后,大家酒酣而归。
岂不知,梅某某和商某某跟随老宋回家,在老宋停车的地方附近蹲点守候、伺机而动。隔日早上6点左右,老宋从停车场驾车离开,蹲守了几个小时的梅某某、李某某随即发动汽车尾随老宋。在一处路口等待红绿灯时,后方车内的梅某某一脚油门,就和前面实行的老宋来了个“亲密接触”。
双方下车查看,车辆均是轻微碰擦。虽然事故责任在后车,但梅某某和商某某却十分笃定昨天才喝完酒的老宋此时并不敢报警。现场,梅某某、李某某“义正言辞”起来,一边佯装报警,一边作势要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因为昨天喝了不少酒,此时的老宋确实十分心虚,他主动上前想和对方协商解决。
梅某某见状,底气更足了,直接开价2万元,否则必须等交警过来处理。老宋无奈,便开始向两人求饶。梅某某、李某某在确认老宋银行卡里只有1.3万元后,便“敲”了1.3万元后扬长而去。
事后,老宋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怀疑自己被“坑”了,他主动来到派出所报案。在得知老宋报案后,祝某某、梅某某等四人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还了老宋被敲诈的1.3万元。
新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祝某某、商某某等四人结伙敲诈勒索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鉴于自首、退还敲诈钱款、无前科劣迹等情节,对其中两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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