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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江南都市报讯 付雨璇、全媒体记者刘健摄影报道:“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4月4日,在新余市街头,摩托车主黄某超被交警拦停,并被处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当得悉自己被罚款扣分是因其捡到的一块车牌而惹来的“祸端”时,黄某超懊悔万分。
近期,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市民举报,称其电动轻便摩托车被盗后,又出现了电子警察抓拍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新余公安交警迅速展开调查,对该市民提供的车辆号牌信息进行研判分析。4月4日上午10时许,新余交警城北大队民警在路面成功找到了悬挂该被盗车号牌的另一辆电动轻便摩托车,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据该车驾驶人黄某超交代,其在捡到这块被盗车号牌后,自行安装在所购的电动轻便摩托车上,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目前,新余公安交警对黄某超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朱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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