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Private 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2、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如后面将要说到的PIPE),另外在投资方式上有的PE投资如Mezzanin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3、不过以上只占很少部分,私募股权投资仍可按上述定义。
4、 现在国内活跃的PE投资机构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一是专门的独立投资基金,如 The Carlyle Group,3i Group etc; 二是大型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下设的直接投资部,如Morgan Stanley Asia, JP Morgan Partners ,Goldman Sachs Asia, CITIC Capital etc; 三是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法规出台后,新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弘毅投资,申滨投资等; 四是大型企业的投资基金,服务于其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投资组合,如GE Capital 等; 五 其他如Temasek,GIC。
5、PE投资中国之驱动力及当前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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