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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6月12日讯据陇东报报道(庆阳融媒记者南力通讯员王颖)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庆阳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围绕市委、市政府构建“三元双向”循环农业发展格局、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总体部署,健全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压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促责任,推动我市由传统农业大市加快向现代农业强市迈进。
《庆阳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共7章27条,主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市级部门的具体责任和社会动员、考核监督等内容。同时提出,全面实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乡村振兴工作报告、乡村振兴年度督查、乡村振兴实时监督、乡村振兴统计评估5项制度,对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激励;对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对乡村振兴工作中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通过常态化约谈等方式倒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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